东华大学食堂食材(零星)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东华大学食堂食材(零星)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东华大学食堂食材(零星)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服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第一食堂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第一食堂。
5、如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未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响应而造成学校损失,学校可视情况有权要求赔偿或中止合同。
三、项目简介
1、金额:50万元(按实按需结算)。
2、服务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6月25日
3、服务种类
第一类:谷物类(大米、面粉、杂粮、粮食制品、粮食加工食品)
第二类:畜类(预冷猪肉、冷冻猪肉、牛肉及其副品、羊肉及其副品)
第三类:家禽与家禽蛋及蛋制品类(鲜禽、禽肉及其副品、其他肉制品)
第四类:水产品类(河鲜、海鲜)
第五类:加工食品类(预包装食品、半成品(肉禽类、粮食类、其他类、水产类)、小食品、焙烤食品)
第六类:豆制品类(豆制品)
第七类:蔬菜类(新鲜蔬菜、新鲜蔬菜(有机)、速冻蔬菜、其他蔬菜、腌制蔬菜)
第八类:调味品类(食用油、干性调料、湿性调料(主料)、湿 性调料(配料)、调味辅料、腌酱菜、干货、食品添加剂、其他调味品)
第九类:饮(乳)品类(乳及乳制品、冻冻饮品、饮料)
第十类:水果类(新鲜水果)
四、主要服务内容
食堂食材物资配送服务,必须按采购人制订的时间、指定地点,准时进行配送服务工作,保证有充裕的时间进行食材物资加工工作,从而保证食堂保质保量、有序开展餐饮服务工作。
五、招标需求
1、中标人需做好服务期内的食材物资采购配送工作。
2、采购人提供专门的卸货场地,中标人需配备车辆、人员等相关设备,保证采购人的需求。
3、采购人订购所需食材物资提前一天告知,须于次日配送。
4、中标人每日必须准时将订购食材物资送达采购人指定卸货区域,必须当天 10:00 前送到,保证食堂按时开餐。
5、中标人须保证配送人员数量足额,满足每日同时进行食堂的食材物资验收、配送工作,并保证按招标人的需求分类分项验收、配送。
6、投标人必须保证供应的食材物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要求与技术指标,均在保质期以内,质量、规格、品牌符合采购人订购的需求,在验收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食材物资所需的相关证件资料。
7、采购人仅与中标人结算采购食材物资费用(含税金),采购、车辆、人员工资等其它一切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中标人每日配送完成后,需将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区域进行保洁工作。
9、采购人每个自然月与中标人进行食材物资的结算,当月底结算自然月产生的费用。
10、投标人需制定应急采购、应急配送等相关的应急预案。
六、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组织架构及与供货内容相匹配的保障设施。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应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相关检疫检测合格证书等文件材料,供应的食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
5、投标人应能够按照学校餐饮工作要求,按规定提交物品供应价格的报价清单;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信息化管理能力,能够对接学校餐饮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七、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等文件材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以及产品溯源证明材料,如质量检验报告、相关检疫检验合格证等文件材料(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证书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一份完整的报价单,报价单内需包含名称、规格、品牌、单位和价格等五个要素的内容,各种类可按明细报价。
3、投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日,2025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为最终报价截止时间。
4、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1-62373417,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八、合同签订
采购中标后将为东华大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并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供货服务协议书、廉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