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食堂低值易耗品(零星)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东华大学食堂低值易耗品(零星)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东华大学食堂低值易耗品(零星)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服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第一食堂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第一食堂。
5、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未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响应而造成学校损失,学校可视情况有权要求赔偿或中止合同。
三、项目简介
1、金额:50万元(按实按需结算)。
2、服务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6月25日
3、服务种类
低值易耗品类(低值易耗、一次性用品、洗消用品、其他杂项)
四、主要服务内容
食堂低值易耗品物资配送服务,必须按采购人制订的时间、指定地点,准时进行配送服务工作,从而保证食堂保质保量、有序开展餐饮服务工作。
五、招标需求
1、中标人需做好服务期内的低值易耗品物资采购配送工作。
2、采购人提供专门的卸货场地,投标人需配备车辆、人员等相关设备,保证采购人的需求。
3、采购人订购所需低值易耗品物资提前一天告知,须于次日配送。
4、中标人每日必须准时将订购低值易耗品物资送达采购人指定卸货区域,必须当天 10:00 前送到,保证食堂按时开餐。
5、中标人徐保证配送人员数量足额,满足每日同时进行食堂的低值易耗品物资配送工作,并按招标人的需求分类分项保证分开验收、配送。
6、中标人必须保证供应的低值易耗品物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要求与技术指标,均在保质期以内,质量、规格、品牌符合采购人订购需求,在验收时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低值易耗品物资所需的相关证件。
7、采购人仅与中标人结算采购低值易耗品物资费用(含税金),采购、车辆、人员工资等其它一切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中标人每日配送完成后,需将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区域进行保洁工作。
9、采购人每个自然月与投标人进行低值易耗品物资的结算,当月底结算自然月产生的费用。
10、投标人需制定应急采购、应急配送等相关的应急预案。
六、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组织架构及与供货内容相匹配的保障设施。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应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相关检疫检验合格证书等文件材料,供应的低值易耗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
5、中标人应能够按照学校餐饮工作要求,按规定提交物品供应价格的报价清单;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信息化管理能力,能够对接学校餐饮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七、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等文件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以及产品溯源证明材料,如质量检验报告、相关检疫检验合格证等文件材料(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证书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一份完整的报价单,报价单内要包含名称、规格、品牌、单位和价格等五个要素的内容,各种类可按明细报价。
3、投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日,2025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为最终报价截止时间。
4、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1-62373417,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八、合同签订
采购中标后将为东华大学食堂低值易耗品采购配送,并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供货服务协议书、廉政承诺书。